2007年2月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节前捞钱铤而走险 未进家门先入牢门
吴倩颖 王艳丽

  春节临近,一些外出打工的人都开始踏上了归程,而有些人却因回家心切身边缺钱,干出了违法犯罪的勾当。日前,长兴县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两起这样的案件。
  刘某是长兴一家理发店的洗头工,为了有钱买年货回老家,她瞄上了同事的新手机。元月23日凌晨,刘乘同事下楼接电话之机,从二楼窗户爬进同事宿舍,窃得一部诺基亚N72手机和现金4000余元,随后被人撞见。
  郭某是个油漆工,为了荷包鼓鼓地回老家过年,他想到了抢劫。元月27日凌晨,他进入一家便利超市,劫得收银机内仅存的321元现金,结果被巡逻人员抓获。
  检察官提醒:春节是案件多发期,一方面,务工人员要注意守法;另一方面,市民也要加强防范意识。